我住在云林的褒忠乡下,家里有两个姐姐、两个妹妹,我是单传的独子。自一九六六年起,我家就开设碾米厂,爷爷在地方上是举足轻重的有钱人。我爷爷是吃苦长大的,小时候就在别人家中当长期童工,那时的他就认知到「人脉」跟「钱财」是闯荡社会时非常重要的两大筹码。

        打拚出头的爷爷,生了七个子nV,两个男生,我爸就是长子。爷爷不愿意孩子以後跟他一样在辛苦的家境中成长,所以打从认定大儿子﹙我爸﹚要继承家业起,就竭尽所能给他最好的物质支援及人脉,为他安排好未来的出路。

        於是,当年我还不到二十岁的父亲,身上都还没扛过经营者的压力,他就已经有了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凡是我爸的,以後都是我的!」

        一九七八年,身为第三代单传长子的我出生了,从小。身边所有人都在对我灌输「你投了好胎」、「以後一切都是你的」等想法,自然而然,当时的我也完全接收了我爸的观念,「这些以後都是我的」。

        我很聪明又AiGa0怪,家人非常疼我,更把期望投注在我身上,尤其是爷爷NN,但是我一点都不Ai念书,念书那麽辛苦,而且人人都说念书是为了一个好前途,那麽,已经很确定以後会有好前途的我,何必还要那麽辛苦?

        以後,我知道我会当老板啊!天真自大的我,当年是小学三年级。

        一九九O年时,我背後像山一样值得依靠的家一夕崩塌。那时台湾很风靡一种赌博:「大家乐」,这是可以高额投注的赌博,赢了能瞬间致富,输了却会倾家荡产!我爸妈非常沉迷这个赌博,一点一点的蚕食之下,爷爷创办的工厂,就这样被我爸爸败光。我父母还不肯回头,继续借钱、再赌,直到欠下大笔债务,这才从刺激的赌博梦里清醒。工厂无法继续经营,我爸妈只能留下爷爷NN,带着一群小孩搬家,北上去寻找工作。

        那时候我才意识到,我所仰赖依靠的山,轰然倒下,我所拥有的一切,就这样变成了泡影。

        ■就为了三万,人生变得不一样。

        才国小的我,已经深刻感受到从天堂掉进地狱的滋味。当时我父母刚到台北,在舅舅的帮助下,在永和戏院前摆了路边摊卖粥,我的姐姐妹妹则必须先寄宿在阿姨家,全家人在风雨飘摇中,少有团聚的日子。

        刚到台北时十分困苦,每个小孩多少都要为家里分担家计。我表哥在永和戏院旁边开了一家便当店,生意非常好,当时年纪还小的我跑去找表哥,跟他说:「哥,我需要一个月三万块的工作,你叫我做什麽都可以。」隔天我就在便当店帮忙了。便当店的休息时间是晚上九点,九点休息後,我就会接着去帮忙炸排骨,每次回到家的时间,几乎都到凌晨一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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