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连他都觉得,季总这个人,真的无情到可怕。

        顾锦正在商场里买衣服,交完别墅过户的税费之后,他手里其实也不剩什么钱,但这栋房子已经实打实在他名下了,他也不会再被谁一激就搬出去,挤在狭小的出租屋里自我虐待。

        就这点东西,还远远不够呢。

        他去的依旧是季霄带他去过的奢侈品店,态度自然平静,随手挑了两件衬衫,一件风衣,就花光了他卡里的最后十几万。

        他这些年工作一直很轻松,每周末去教小朋友弹弹钢琴,周一至周五偶尔晚间有课,收入也就是普通白领的水平,但对于被季霄放纵出来大手大脚来说,很是不值一提。

        所以,那些人当然有资格嘲讽他,毕竟他从头到脚,吃的穿的住的用的,都是季霄的手笔,他本就是一只扒着季霄的皮喝血的蜱虫,还好意思要什么交代,说什么爱或不爱。

        是,他们说的都对,可不代表他就活该受这些侮辱。如果季霄一开始谈的是钱,他当然可以在分手后拿着一栋别墅潇洒离开,可他不是,他明明就是抱着爱的名义接近,明明就是他亲口责怪顾锦还分你我太过生分,明明就是他愿意包揽他的衣食住行,凭什么最后抛弃了他,还要他挨骂。

        顾锦回到住处,把衣服挂进了衣柜,随手从口袋摸出一包烟,叼了一根,走到阳台把烟点燃。

        他以前从来不抽烟,相反还十分讨厌烟味,在季霄偶尔带着烟味回来的时候,会皱着鼻子赶他去阳台吹风,只是后来在那段混乱的日子里,他实在太需要一些麻痹和慰藉了,于是沾染了很多他以前从来不会碰的东西。

        安静地抽完这一支烟,他碾灭烟头,回房间换了一身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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