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别时单靠一种“气质”,这取决于旁人对他的态度,所以就算在面前也认不出。好在用过失忆喷雾后,一切都清零了,包括那场荒唐的亲吻。
“小杰,拿纸笔来。”林昭西对店员说。
烫了卷发的黄毛对老板唯命是从。林昭西用酒水单的夹板做垫子,靠在卡座里写写停停。到半途还指使小杰去买了一副平光眼镜和一沓信封。
这封信直写到了深夜,那正是酒馆最热闹的时候。小杰忙里偷闲,凑到老板面前去探问:“您在给谁写信?”
林昭西对他招招手:“你来得正好。店里的事暂放一边,先替我将这信送到鸾凤街23号去,交到陈品手里。再传句话过去:做收藏的最重要是慧眼识珠,我相信他是个有眼光的人,不会错过这好机会。”
每天清早,陈品都能收到一封长信。里面详尽无比地记录了他每天经历的一切,和谁见面,几时吃饭,几时睡觉,发了几分钟的呆,比他自己的记忆都清晰。
终于他受不了了,上门去找扰乱他心神的罪魁祸首。杜老板的住址稍微打听就能知道。这天陈品去的时候,在三步街的巷子口见到一辆眼熟的豪车,鲁世秋也在这里,他一时间有些惊异。
“杜老板,这扳指为什么会在你这里?”鲁世秋的声音隔着一扇门传出来,陈品驻足细听。
青年的声音仍是不急不缓,说故事一样娓娓道来:“鲁先生有所不知,有人欠了我一笔账,将这扳指当给我了。我正等他来赎呢。等到傍晚,仍然不见他人影,你既然认得这东西,不如替他出了这笔钱,如何?”
鲁世秋焦急道:“他是谁?”
“你不知道吗?”青年惊讶道,“如果不知道,就不能说。做生意的最重诚信,得替人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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