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对视了一眼,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火一药一味。
原告律师开口致辞,拿出了一些在萧虹家地下室拍到的照片作为证据,还有鹿辞颈后的几个针孔的照片,以此控诉萧虹非法囚禁鹿辞,限制其行动,并威胁其生命安全,为其注射了不明药物。
萧虹的律师当场反驳,表示鹿辞确实是去了萧虹家里,但是她主动前去的,并且晒出了从医院调取的监控,以此证明鹿辞是主动且自愿的上了萧虹的车。
且萧虹的律师还说,两人是旧相识,早年便互生情愫,只是鹿辞为了事业而找到了迟霜,以此来暗示鹿辞脚踏两只船,只不过这一点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并未被当庭采用。
双方你来我往,各有说辞,互相均占不到上风,情况越发胶着。
法官,我方请求传唤证人鹿辞。
鹿辞进了场,坐在了证人席上。
萧虹看向她,她依旧露出一副茫然的样子。
鹿辞,这个人你认识吗?律师指着萧虹。
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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