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糖,不会低于每年五万石,以每石只要二两黄金,明石!明两!但保证是雪糖,雪白的糖。其余的再另行议价。”

        明石与倭石不同,明石是五十公斤,倭石是一百五十公斤。

        倭国这个时候的物价,一石米是一两金差不多,有时候会低一些,倭两是十六点五克。倭制此时,金银比价,是一比六左右。

        倭国的还有匁这个单位,用于银子,一匁是三点七九五克。

        在倭国,三两黄金可供一家三口人用最普通的生活,过一年。

        刘澈所说的明石、明两。计算之后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价格,是锅岛胜茂可以接受的。糖毕竟在倭岛是奢侈品,不是生活的必须品。

        按倭岛的计算,就是一倭石糖价值十点六倭两金。

        当然,按现代计算,价值就是六万元,价值每斤二百元,绝对是高价了。

        可这里是公元一六二零年。

        “还有一个生意,如果你愿意作的话,估计很快你就是九州最大的,甚至是唯一的话语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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