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还是有点不放心。

        于是,我在当时又问一个朋友,她是学法律的。

        我将合同的第5条的最后两句告诉她。

        她说,这个虽然是霸王合同,跟那些网站里面的签约合同一样,带有一定程度上的霸王性质,但是,也没多大关系。

        许多商场,还有许多出租房的老板,出于种种顾虑。

        在和租户的合同上,都存在这种霸王性质的现象。

        最后,我那个学法律的朋友告诉我,如果到时候,甲方真要这么做,只要是在不是特殊的情况下,那么,就是属于不合法的,你可以到大理院里去告他。

        反正,只要提前交了一年的租金,那么,甲方在租金没有到期之前,在没有涉及到安全隐患或者是社徽稳定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就无权收回你的档口。

        最重要的是,我当时身上的资金也不够,还差了2万多块钱的缺口。

        但是天马国际服装城的陈老板,也允许我租下了。

        于是我就签下了这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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