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谦虚了,您这字,我所见过的临摹中也是最好的了,比那些卖临摹帖的写的都好。”我说道,“您的字有这么高的水平,怎么也没见您给他们题字。”

        贾总摇摇头,“我最不喜欢那东西,会写两笔就到处显摆,恨不得门口商店开业都去给题字去,你真爱一个东西,就很难让它染上世俗的东西,前几年有一位外商来找我谈事,看到我的字,要花钱买,我都没有卖,对我来说,水墨就是个爱好,写字的时候,是内心最安静的时刻,可以思考很多东西,我只是享受那种感觉。”

        “不过,我倒是感觉,这种婉约细腻的瘦金体,不太适合您。”

        贾总问道,“那你觉得我应该喜欢哪种?”

        “祝允明的那种狂草吧。”我说道,“我感觉,您适合那种感觉的,大江东去,洋洋洒洒,我辈岂是蓬蒿人,仰天大笑出门去的那种豪气。”

        贾总看着我,笑了,笑的有些欣慰,“没看出来,你还知道祝允明。”

        “少年宫的水平,仅限知道。”我也笑道。

        贾总点了一根雪茄,问我,“你抽么?”

        我摇了摇头。

        他抽了一口,说道,“草体吧,我其实还真不太喜欢,因为它和我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太符合。”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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