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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筷子干什么?”

        “我用筷子把笔夹出来啊!”

        “你用手拿不行吗!”

        “你啥意思,怕我浪费你家一双筷子?我买行不,五块钱一双!”我有些恼了。

        “不是,我觉得用手更方便!你的手又不是够不着!”

        我不想再跟他废话了,就伸出普通的右手到胃中,沾上了黏糊糊的已腐烂食物,用两根手指头捏住了那根金色的笔。觉得沉甸甸的。犹如提着一根实心铁杆。将它从胃中慢慢拉了出来,往被撩起的衣服上的蹭了蹭,擦掉了上面的污秽。

        它看起来,跟用金子打造的物件一样。除了笔头是用毛发造成的。也不知用的是什么动物毛,是狼毫还是羊毫。从前我对毛笔并没有过多的研究。

        使毛笔,就得用上墨汁。不知该用什么墨汁才好。毕竟乃良笔善书,又不是什么普通之物。

        “现在缝不缝胃?”常医生问。

        “缝住吧!”我说。

        “瞧瞧这弄得叫什么事儿!让我跟你在这儿瞎胡闹呢!”常医生表现得比较愠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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