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老顾客的孩子马上一岁了,”洛桑说,“我准备给她缝个小沙包。”

        他的脸很瘦,但手不小,指头也不细,但骨节分明得修长。因为是靠手艺活吃饭,洛桑的手掌并不细腻,指头磨出了厚薄不一的茧子,被这样温暖的手磨蹭一下,全身都会起鸡皮疙瘩。

        余颂怕他心思绕到自己身上,就努力接话:“你在缝花纹吗?”

        “对。红色这面我会绣上她的藏语名字,到时候里面塞点细沙,小孩丢起来也不费力的。”

        洛桑低着头在灯光下给针穿线:“听说大哥带你射箭玩了。”

        余颂点头:“他还说你很厉害。”

        “我是很厉害,”洛桑一点也不谦虚,“但你也很厉害,大哥已经很久不碰箭了,他为了你再次拿起来,他肯定很喜欢你。”

        余颂心下一沉,淡淡地说:“原来这就是你对喜欢的定义。”

        “那什么样才叫喜欢?非得你死我活,还是说非要把自己一切都赔进去,一点自我的贪欲都不留,才能叫喜欢?”

        “起码应当要尊重别人的意愿,”余颂硬邦邦地反驳他,“不然这种喜欢本质上只是喜欢自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