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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条楼道我走过很多年,但每次还是总能被新的事物吸引,譬如大好的晴天里,空气里的灰尘在光线里颗粒分明,罩在光线里时甚至不像某些秽物的集合。我从一楼数到五楼,数清了总共有七十二级台阶,却没算明白经过的空气里究竟有多少粒尘埃。进门前我遗憾地看一眼眼前的光线,只好下次再数。

        门内的世界与外面没什么不同,装饰家具一样的陈旧,女人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轻轻拍打着自己的脸颊,宛如没听见门开的声响一般。

        没有停顿地,我带上房门,捏紧书包带子也直直走进自己的房间,一句话也没吭。春去秋来,寒暑更替,她从一开始的眼神复杂到漠视,我花费了几年时间终于也学会她的这种特质,变得好像与她没什么不同。

        在这个常人称之为“家”的小小空间里,我从未与她同桌吃饭过一次,除却小到我也记不得的时候,我慰藉自己或许梦中的场景在那时真的发生过。但时间愈加推移,我愈加明白这种事情的不可能性。就像没有庇护的幼鸟活不过严寒冬天,我与她同桌吃饭的概率比她在路上捡到一只奄奄一息的幼鸟带回家养的概率还要小,小到我在学懂概率的那堂课上将之与零等同。

        她不喜欢我。这是个毋庸置疑的事实。

        我可以理解这一点,毕竟我是她上一段失败的婚姻的遗留,是她背叛现在这个家庭的实在证据,而这个证据还每天在她眼前不停地晃,实在很难看到不厌烦。所以自懂事起,我便自觉地没事就待在出生前就分给我的那个小房间里,扒着窗户看楼下的风景或是其他,尽我最大的努力做到不出现在她眼前,以免碍到她的眼睛。

        笃、笃、笃。

        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声响不大的三声,我推开椅子,小步跑过去将门打开一条缝,不说话,抬起黑白分明的眼睛看向来人。

        男人穿着白衬衫黑裤子,手上端有一个盘子,那里面是我今天中午的午饭。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低头看着我无奈地笑道,吃饭了,之之。

        他面容清隽,气质温和,看起来实在不像是会和她结婚的那类人。毕竟她的前夫傲慢,威严,令人难以接近,二者仅表象看起来就天差地别。

        我将门打开的大一点,小声说了句谢谢,接过男人手中的盘子。他叹了口气,没接我这句道谢,抬起的手差点落到我头上,却最终没有。我从门缝里看他走去餐桌的背影,女人安静地坐在椅子上,在他快要走到她身边时露出一个轻微的笑容,眉梢都不自觉弯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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