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吃饭时,他不还是黑发吗?
虽然不懂我哥的脑回路,但我仍是根据美学考虑,细心提醒他:“你把眼珠子也染成金sE的会更好看。”
金发和黑瞳实在不搭,起码在我眼里是这样,我的审美一贯是同sE系搭配,追求不变中的万变。
不知道哪个关键词戳到他的痛脚,洋娃娃立刻像被踩中尾巴炸毛的猫一样向我扑过来,他辛苦塑造维持的T面崩塌,我俩在车后座互殴。
最后还是毕回出手把我给扯开。
洋娃娃好不狼狈,酒红sE打底、宝蓝sE描线的外套被扯在地上,身上的无袖毛衣也松松垮垮挂在身上,正抱头怒瞪我。
我就不一样了,不仅衣服完好无损,手上还抓着把金毛。
小样,跟姐斗。
我在外面打架时,你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染头发玩儿呢。
或许我天生点满气人天赋,福至心灵,从车载冰柜中拿出瓶矿泉水,倒在手里的金毛上。金毛霎时褪sE,露出原本的乌黑sE,金水也流淌我满手。
果然是一次X染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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