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我知道我有点夸大事实。
不过当年的我原本是对前三志愿没有野心的,直到喜欢上唐书宸以後,才开始想要拚拚看前三。
至少不能离他太远,不是吗?
我原本喜欢回家打打电脑看看连续剧,国二下以後我每天回家都啃课本抱参考书。
我原本最容易睡着的无聊英文课,也因为想用功而勤奋抄笔记背单字练文法,还去买了课外杂志延伸。
我原本对科学读物一点兴趣也没有,为了他我开始看discovery和牛顿杂志。
很累,但我心甘情愿。
Loveisstrengthful,isn’tit?
Ai情的力量真的很大,难道不是吗?
「欸。」唐书宸戳我的肩膀,我回过神来。
「啊?」补习班还没开始上课呀。
「这个。」他从星巴克纸袋里拿出一杯冰可可,推到我面前,「星巴克买一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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