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说的家不是我爸爸他们现在住的地方,而是我们家以前的小房子。
我爸爸对繁华送的别墅很满意,它也的确很好,仿佛是照着我爸爸的审美装修的一样,但我其实并不喜欢。
那栋房子会让我想起繁华,想起在那里面发生过的事,每当这时我就感觉到非常不舒服。
为什么他就不能从我的记忆里彻底根除呢?如果能够再失忆一次,单独忘掉他一个就好了。
我的要求,权御自然答应。
约莫半个小时,我俩便回了家。
这一路上,我的状态可以说是很不好,胳膊上有针眼,所以输血的事我也无法瞒着权御,便将事情告诉了他。
权御听罢,一直沉默。
我以为他是在生气,便解释“我并不同情他,给他输血主要是因为不想把关系闹得太僵……不过现在说这个也没用了,他们甚至不肯要我的血。”
权御这才胳膊一动,握住了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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