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儿,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伸手摘下了无名指上的戒指。
用手机手电筒照着,很快就看到了。
内圈里的日期,是八年前。
也就是说……这真的是他老婆的戒指。
真是讨厌。
可讨厌归讨厌,我……却想要接受。
原因很简单,因为钱。
二百万镑加九个月换算成软妹币是差不多四千万。
只要fh下达正规文件,那就算他随便开除我,我也可以去起诉,按这个标准要补偿金。
如果是十年前,我是不会这么想事情的。
可现在不一样,我们家破产后,日子真的不好过,而且我爸爸老了,身体越来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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