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四天。
我一早醒来,洗脸、刷牙、剃须,整理头发,换上衬衫和牛仔裤。
护士打开了锁,双手叠在胸前,满脸微笑“繁先生,你可以出院了。”
这里是精神病院。
我在这里住了两年。
因为……
我又一次,带着余若若,将车开进了那片山崖。
这次我成功了。
余若若被破碎的挡风玻璃割了喉。
死得可谓是毫无痛苦。
我撞得头破血流,出院后,就被关进了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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