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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落,县令的眉心处忽被一物击中,鼓起个大红包,再看手中缺了一角的惊堂木,瞟向一旁的衙役,其中一个反应快的拿起手中的水火棍,直接顶向钟灵的膝窝。

        围观的百姓甚多,钟灵不想惊动凡人,做出逾越之举,便顺势跪了下去。

        同时施法将水火棍反弹回去,正好打中那个衙役的鼻梁骨,那人疼的马上弃棍,躺在地上打滚,不一会整张脸就肿胀不堪。

        为避嫌,钟灵将被击中膝窝的腿变得粗肿起来。

        对!就是要当众卖惨,获得更多的同情心来支持自己。

        果然,堂外听审的百姓,纷纷指责刚才的衙役对一个小姑娘家出手太重,反被水火棍打脸,真是活该。

        “昨日家弟请你至府中设宴款待,你却恩将仇报,于雨夜里潜入本官与夫人的卧房,吹灭烛火后欲谋本官的性命!

        幸得夫人拼死相护,扯下一缕乌发将其点燃,以火光驱赶才将你唬走。没想到那专挖人心而食的妖怪,就是你!”

        闻此,钟灵心中疑惑,这食心怪为何要幻化成自己的样子行恶?便开口问:

        “禀大人,妖魔会幻术,可随意幻化成别人的样貌。况且我才到贵地不足三日,而有关食心怪的传闻已在此地出现一段时日了。

        所以,县令口中的食心怪,与我无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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