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还存在着一个能力问题,崔家的产业众多,崔勇如何掌握管理产业的能力?
崔氏是母亲,对于崔勇有着特定的亲情。
崔雨已经成家立业。子女成群的他,愿意替侄儿崔勇打工吗?
要知道崔雨和崔勇之间的亲情纽带,注定了很多事情都无法公事公办。
庞宏也无法处理了,兴汉国的法律无法更改,意味着崔勇的产业继承需要有人代管。只是在代管人选上的分歧,暂时没有办法调和。
长安刑部的官员,也没有办法临时修改法律,从而解决崔勇的继承代管权问题。好在法律并没有限制代管人选,倒是有了可供操作的余地。
庞宏只好向刘正汇报。
“奉孝,你认为应该交给谁代管比较合适?”刘正问道。
“十五年时间,沧海桑田,变幻无常呀!”郭嘉回答说:“崔勇实在是太小了,交给崔氏,他带子再嫁之后会麻烦不断;交给崔雨,有没有命活都成问题。”
郭嘉也觉得崔家产业代管案十分的棘手。从崔勇的人身安全方面考虑,交给崔氏是现如今最好的选择;可是崔氏带子再嫁,产业代管权的波动,很有可能影响崔勇的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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