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个租户可以持续租我们的房子,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不间断,那么咱们就可以直接把房子产权给予租赁者。
据我所知,很多人租房子并不是说不想买房子,主要是要么凑不齐首付。
要么担心会有还款压力。
我说的这种,让租户持续租二三十年房子就给予产权的模式,其实就是另类的零首付,如果我们再把租金的价格稍微降低一些,持续时间稍微延长一些的话,大多数人都是能承担得起的。”
“比如说某套房价值百万,正常房租是两千块钱一个月,一年两万四。
那么只需要她租四十年。
咱们就可以直接给对方产权了。”
丁云话刚说完,立刻就有人说道:
“石总,你的提议是挺好的,但是有些方面您可能是忘记考虑了,首先一点就是我们的房租是一直维持在那个水准不涨,还是说随着时间逐渐的上涨。
如果不涨的话,我们很亏。
反倒租赁者相当于搞了无息贷款。
还是四十年的无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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