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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榛踉跄了下,扶了把她的肩膀,在她身边坐下,说:“也没有,没喝到那份儿上,眼前只有个很不开心的小姑娘。”

        此时将近午夜,大西北地区,温度零下。

        元榛松松垮垮的黑羽绒服里是刚及脚踝的浴袍,大约是年轻,火力壮,脚上连双袜子都没穿。苟杞一度想把自己的围巾摘下来给他,但感觉这种行径有些不恰当,默默思量片刻,给了他自己的暖手宝。

        元榛伸手轻轻推了下苟杞的脑袋,结果苟杞没有怎么样,他自己反而头晕眼花。

        元榛缓缓说:“我跟办我们这个案子的警察聊了两句,他说你大冷天的跑去护城河,是因为你的房子是租的,你不想坑了房东,房东是个聋哑人,就靠着收房租过日子。苟杞,不管你表现出来的是什么模样,你内里仍是温柔的,你遇到了最过不去的坎儿,但下意识的考虑里仍然有别人。当然,我也知道那晚你确实是有一些恶念,人人在某个瞬间都会如此,但过去就过去了,你救了我,她也仍活着。”

        “……我没有后悔把她踹到河里。”过了片刻,苟杞说。

        元榛有些迟钝地半晌“嘶——”一声,给了苟杞“我知道你在嘴硬”的一瞥。他用不太灵光的脑袋琢磨了片刻,故作自然地轻轻抓了抓苟杞的手,然后借着打呵欠松开。

        元榛最近常常觉得伤脑筋,他知道她正在低落的情绪中,他想安慰她,但男女之间肢体接触的这个度真的很难把握。他是给过她两个拥抱——护城河河岸上生死攸关的那个不算——但拥抱这种需要大面积身体接触的安慰方式最起码在两个并不熟悉的男女中是特别不合适的。

        “你能看见鬼吗?”苟杞突然问他。

        元榛知道她不需要答案,便只静静注视着她,等着她说下去。

        苟杞眼睛盯着自己的膝盖,轻声说:“我小时候有一天撒谎说我能看见鬼。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撒这样无聊的谎,但是街上人们传着传着我就没有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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