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去盗墓之前,他们在东西的那家涮肉馆吃过,非常的不错!
以前没什么钱,哪能吃得起涮羊肉呀。
今儿哥几个有钱了,决定去挥霍挥霍。
没过多久,四人就到了东四的涮肉馆。
服务员一看四人,打扮的整整齐齐,有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愣是没有认出来,林毅三个人以前在这里吃过饭!
点菜这个任务,就交给胖子负责。
吃这一块,还是胖子比较专业。
然后又要了一打啤酒,锅底给热上,羊肉加进去,啤酒一倒,四人就开始谈天说地,畅想美好的未来。
酒过三巡,桌子上一片狼藉,四人也都微醉微醺,脸蛋红扑扑的,喝的浑身热气腾腾,别提有多爽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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