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愈来愈痛,男人蹲了一会终於受不了折磨,起身冲回二楼卧室。

        长袖袖口被他粗暴拉起,闪烁银光的镊子尖端似乎还g着一点皮屑,或许再仔细一点看,就能发现乾枯的血迹。

        尖刺戳进皮r0U,将藏在其下的卷曲细毛拉直,直到最後连根部也脱离泥土,底下沾黏了一小块白sE脂腺,血管受到牵扯,血Ye紧接着从孔洞涌出,瞬间便填满破皮的区域,形成迷你血塘。

        温亮不曾关心那片血,甩掉毛後立刻转移目标,疯狂地一连拔了十几根毛,甚至於连蜷缩深埋在皮肤下、尚未出头的新毛,也被他自残式的拔出。

        握着镊子的手在颤抖,呼x1相当急促,血管里通通都是那GU止不了的痒意,来自十八层地狱的酷刑不知为何就临到他头上,他怎麽都戒不掉——不,换个说法——他下意识不肯戒。

        他就是任它痒,痒得放肆,无可救药。

        温亮的眼睛彻底覆上黑暗,抓着渗出一颗颗血珠的手臂,缓缓趴了下来。

        不想戒,只因为同X恋在他们眼底,就是群病人。Ai的对象是同X……就是神经病,而在这个大W点的对b下,拔毛癖似乎也不是什麽「急需治疗」的症状了。

        他捏紧自己的皮r0U,细麻的刺痛感稍稍唤醒神智。

        想起那个男人,温亮心底又掀起疑问了——绝大部分人都会觉得他是变态,但为什麽……邵允锋说出了「喜欢」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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