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固然智勇双全,但是却敌不过朝廷的懦弱,即便是心有不安,却也无可奈何。
三年间辛弃疾不断上书皇上,如《美芹十论》《九议》,提出要于金兵决一死战、收复失地,然而却犹如石沉大海,得不到任何回应。
1169年,辛弃疾三十岁,任健康通判。
1170年,辛弃疾三十一岁,任临安司农寺主簿。
1171年,辛弃疾三十二岁,人滁州知府。
……
辛弃疾虽然在地方治理上,做得有声有色,所到之处,百姓安居乐业,但是却与自己驰骋疆场的理想背道而驰。
壮志难酬的辛弃疾,想起自己的少年壮志,写下了《满江红.老子当年》。
1184年,辛弃疾四十岁,造人构陷,被扣上“用钱如泥沙,杀人如草芥”的莫须有罪名,被朝廷罢官。
宦途失意,国仇未报,可叹英雄无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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