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那边没用上,这边用起来倒是刚好了。
罗斯莫公式并不是分析罪犯行为的唯一一个公式,类似的还有很多。
比如根据犯案时间的推理:一天中案件发生时间越晚,该案发地点离作案人落脚点可能越近……
又如“首案附近”:罪犯第一次犯罪常常是随意而冲动的,更容易留下线索,甚至找到其情感触发器。
或确认非法药品、走私军火扩散途径的基于基本图论和核心性度量的社会网络分析;
以及最省力原则、圆周假设理论、环状模式理论、觅食理论等等等等……
各种不同的事故或者犯罪案件,就是一道道的考题,而各种各样的理论模型,就是针对这些考题的专属的算法、公式。
不管犯罪是什么样的,总有一款或几款是能够解题的。
就算没有,忽悠着王大锤展示了这么些例子,掌握了基本的犯罪情报分析术语和方法,科学家也有信心现编出一个来,而且比上面的毫不逊色。
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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