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潘英紫也不是才入行的小妹妹,更不会因为昨晚和石志坚做过一些超友谊事情而随便签约。

        主要还是石志坚给出的条件太诱人,签订嘉禾后,嘉禾会力捧她一人,把所有资源用她身上,捧她做女主不说,给她转会的签约金更是高达二十万港币。

        也就是说,这一年不管嘉禾拍不拍戏,都要支付二十万的签约金给她,如果有戏拍的话,片酬最低两万起步,分红另算。

        这样高级的待遇在邵氏简直是难以想象的事儿。

        在邵氏,邵大亨独断专行,最不喜欢惯着那些大明星,你的片酬不是自己想要多少就是多少,而是他老人家认为你值多少才行。

        因此整个邵氏片酬最高的男明星一部戏也不过才拿三万块,就算一年拍十部戏也不过才赚三十万,至于分红,根本没有。

        以至于1971年李小龙找到邵毅夫要价一部戏一万美金,直接被邵毅夫拒绝,最后被嘉禾捡了便宜,以7500美元(约合当年4.2万港币)请到李小龙。

        而邵氏的另外一个大明星许冠文,1974年更是拿着《鬼马双星》这部戏去和邵毅夫谈判,要求票房分红,却被邵毅夫严词拒绝。到了后来许冠文加盟嘉禾,《鬼马双星》这部戏票房高达650万,直接打破香港票房纪录,这让邵氏肠子都悔青了。

        在邵大亨看来,邵氏给你舞台,让你搵钱就很不错了,你根本没资格和邵氏谈条件。

        就在众人商议着怎么利用潘英紫签约来扩大宣传时,邹闻怀也从外面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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